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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荆州市红牌电动车管理
咨询如何领取抵押权证。
来信时间2026年08月03日 08:06
来信人市民
受理回复
诉求人您好,荆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中,明确红牌过渡期时间,特别是明确红牌只能在“过渡期”时间内使用,因3月1日过渡期已结束,红牌电动车不能继续上路,《荆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第28条明确规定,过渡期满后驾驶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百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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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26年08月03日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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