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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公共资源交易监管

江陵多措并举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高质量发展

信息来源 江陵县公共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4-03-26 15:36

江陵县公共资源局坚持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环节下大力气,致力于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补齐短板弱项,营造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江陵县从源头抓起,紧抓招标文件这一关键环节,通过事前精准指导加强风险防控,推动招投标活动进一步提质增效。

一、落实招标计划提前发布。进场交易项目在招标公告发布前至少30日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计划,截止目前江陵县已有154个项目发布招标计划,更大程度提高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的公开透明度。

二、开展标前提醒谈话。3月以来,江陵县结合实际制定招标投标谈话制度,县公共资源局对2个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进行标前提醒谈话并签署承诺书,通过敲响廉洁、公正警钟,规范招标人依法依规开展招标活动。

三、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制定《江陵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二十不准》,根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招标投标领域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其中禁止性规范予以提炼,形成“二十不准”,涉及招标文件各重点章节。在依法落实招标自主权的同时严格执行强制招标制度,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布。

四、加强招标文件审查。县公管委办公室出台《关于推行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全面推行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明确审查机制及审查内容。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布前,按照“一标一审”,重点审查招标文件是否存在违法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等12种有排斥、限制竞争情形的行为,审查结果连同招标文件一并作为招标档案资料存档备查。

五、强化现场监督管理。县公共资源局派专人全过程参与所有进平台交易工程建设项目开评标现场监管,以打击围标、串标、假借资质等违法行为,重视投标企业行为为重点。并将落实招标计划提前发布、科学编制招标文件、开展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等情况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加大监管抽查力度,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对招标人、招标代理予以信用评价,并依法对招标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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